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上大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白东旭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嵩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是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项目工作内容0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应当每年对上市公司
至少进行一次定期现场检查,持续督导
(1)现场检查次数时间不满三个月的除外。上大股份于
2024年10月16日上市,2024年度持续
督导时间不满三个月,故未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12月19日
1、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相关监管法规要求
及违规被处罚案例;
(3)培训的主要内容2、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相关监管法规内容及违规被处罚案例;
3、投资者保护相关监管法规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2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三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无不适用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不适用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无不适用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和延长股份锁定的
是不适用承诺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是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是不适用
4、关于股份回购及购回的承诺是不适用
5、关于不存在欺诈发行的声明与承
是不适用诺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是不适用及承诺
7、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是不适用
8、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是不适用
9、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约束措
是不适用施的承诺
10、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
是不适用占用方面的承诺
3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2月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31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2024年12月20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4]152号),因中金公司为思尔芯科创板 IPO 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已经积极推进了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4(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白东旭高嵩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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