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22证券简称:上大股份公告编号:2026-039
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调整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8人
变更为57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2.9万股变更为246.9万股。
2、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并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8人变更为57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2.9万股变更为246.9万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3、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8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公示了本次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6年 6月 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6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37)。
5、2026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8人变更为57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2.9万股变更为246.9万股。同意确定以2026年7月6日为授予日,向57名激励对象授予246.9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后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而被取消激励资格。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人数由58人变更为57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2.9万股变更为246.9万股。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次激励计划获授数量占授予总量序号姓名职务草案公布日股本(万股)的比例总额的比例
1高圣勇董事、总经理、总工程师30.312.27%0.08%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工程师、
2郑险峰10.84.37%0.03%
总工艺师
3王艳华副总经理10.84.37%0.03%
4杨清凯副总经理10.84.37%0.03%
5徐志博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0.84.37%0.03%
6张建改财务总监10.84.37%0.03%
7杨洪雷副总经理10.84.37%0.03%
8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共50人)151.861.48%0.41%
合计246.9100.00%0.6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总数
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注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3: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等原因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或者自愿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董事会可将前述限制性股票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注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次公司对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事项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为交易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
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激励计划》的规定。随着本次授予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