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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竞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炎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赵炎,作为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炎,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2004年7月至2008年9月,在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任职;2008年9月至今,

在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任职;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共召开2

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了股东会。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除回避表决的情况外)。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本年度召本年度出席本年度召开是否连续两亲自出席委托出席开股东会股东会会议董事会次数缺席次数次未亲自出次数次数次数次数席会议

6600否22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

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3355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工作中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主持开展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报告期内,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审查确认,并就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条件、激励对象资格以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等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审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评估情况;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审计机构

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年度,公司不涉及需要召开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的事项,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积极与公司内审部门及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每季度定期审议内审工作报告,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重点审计项目进展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有效性进行监督;在年报审计期间,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了解和沟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意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材料均认真审核,在

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的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和诉求,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事项。同时,本人还通过微信、电话、网络会议等途径及时获悉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跟进公司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对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有清晰的把握,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2025年度,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工作,在履职过程中,公司主动提供各种便利条件,有效配合了本人的工作。在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前,公司认真组织和准备会议资料,及时、准确提供履职所需各类文件材料。

日常工作中,公司与本人保持紧密沟通,定期或不定期汇报公司运营情况、发送培训材料等,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公司持续关注、组织协调独立董事参加各类专业培训,为独立董事全面履职提供切实支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进行认真审核,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加深对独立董事履职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二)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及审计小组成员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保持应有的关注度和职业谨慎性,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和稳定,保障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人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2025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相关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方案与绩效考核的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股权激励计划情况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废首次授予的3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76.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5年5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5月23日,并同意以38.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16.90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38.50元/股调整为38.15元/股。

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5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38.15元/股调整为38.05元/股。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条件、激励对象资格以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等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

理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6年,本人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继续勤勉尽责,

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保持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赵炎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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