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公告
证券代码:301526证券简称:国际复材公告编号:2025-052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5%整数倍及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信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云熹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信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云熹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南云熹”“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重庆
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3770878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0%,云南云熹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及触及1%刻度。
2、本次权益变动系云南云熹因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所致。该权益变动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股东云南云熹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4日-2026年1月13日)通过集中竞
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656317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0%。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收到云南云熹出具的告知函,获悉云南云熹自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27日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860400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公告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云南云熹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云南云熹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及触及1%刻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情况基本情况重庆国际复合上市公司所在地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上市公司名称材料股份有限
业园 B区公司股票简称国际复材股票代码301526上海信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滇中新区长水社
-云南云熹股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区 云 水 路 1 号 A2 栋
权投资基金合通讯地址416-8号伙企业(有限合伙)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减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108604000.29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股数(股)占总股本比股数(股)占总股本比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公告例(%)例(%)
合计持有股份38794829310.293770878931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8794829310.293770878931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7日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方式:集中竞价减持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票的可能。
是?否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出的承诺、意向、计划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是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否□
除本公告披露的信息外,云南云熹于2025年6月20日至2025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年7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国际复材股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票75417560股,占国际复材总股本比例2.00%,减持价格区该上市公司股票间为3.51元/股-3.98元/股,详见国际复材2025年7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公告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是□否?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是□否?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不适用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比例相减和计算所得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云南云熹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公司股东云南云熹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云南云熹减持公司股份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公告云南云熹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