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公告
证券代码:301526证券简称:国际复材公告编号:2025-026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明确“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明确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公告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7号》和《准则解释第18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以上规定。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和《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