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列席了所有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在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全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4项议案,具体内
容如下:
序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主要议题号
第三届监事会
12024/2/26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2024/4/19
第三次会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第三届监事会理的议案
32024/8/16
第四次会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42024/10/28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
52024/12/30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2、审议通过了关于<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
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
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良好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六)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的权利,能够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七)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传递、编制、报告等各环节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向监管部门报备,未发现有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身专业业务能力和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和水平;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