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威马农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情况概述
(一)业务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业务主要采用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开展远期购汇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二)交易金额
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拟开展相关业务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三)交易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具体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关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交易币种仅限于美元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五)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具体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远期结售汇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
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协议,需严格按
照协议要求办理业务,同时应当关注公司财务状况,避免出现违约情形造成公司损失。
(二)针对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在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时,控制外汇
币种、金额、时间与业务合同实际情况相匹配,仅用于对冲汇率变动对外币结算合同的交易金额带来的风险。
2、公司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具有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3、公司定期对上述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
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选择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
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并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约条款,严格执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进行财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是以日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有利于公司对冲汇率波动的风险,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定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主要目的是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本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无异议。(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杨光远陈佳红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