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2页
三、资质附件………………………………………………………第13—17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8-447号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马农机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威马农机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威马农机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威马农机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威马农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17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威马农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威马农机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2页共17页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5767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9.50 元,共计募集资金725012650.00元,坐扣承销费46463099.53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678549550.47元,已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9日汇入本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3083580.39元(不含增值税)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55465970.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2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5546.60
项目投入 B1 13820.93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293.54
第3页共17页项目序号金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3 8000.00
股份回购 B4 2650.00
项目投入 C1 8902.81
利息收入净额 C2 528.09本期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6000.00
股份回购[注] C4 443.62
项目投入 D1=B1+C1 22723.74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821.63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14000.00
股份回购[注] D4=B4+C4 3093.6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27550.8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7550.87
差异 G=E-F
[注]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之相关说明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科技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分行、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于2024年12月23日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第4页共17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重庆高科31000204292005749897637325.06专用账户技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1546010120010006620183571116.95专用账户
江津珞璜园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4621010010018292482966487.73专用账户
公司重庆巴南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江津15460101200100078261333774.13专用账户分行
合计275508703.8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用于山地丘陵智慧农机零部件研发制造中心项目2023年11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总计13000.00万元用于公司“山地丘陵智慧农机零部件研发制造中心项目”。
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与投资结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对“山地丘陵智慧农机零部件研发制造中心项目”的项目投资总额调整缩减至7836.05万元。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期使用超募资金2691.34万元用于“山地丘陵智慧农机零部件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建设,累计使用7320.65万元。
(2)用于回购股份2024年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5页共17页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45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41.00元/股(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2024年5月
31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41.00元/股调整为40.60元/股。2025年2月26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1180150股,成交总金额为3093.62万元(含交易费用)。
(3)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9月27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8月13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人民币6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9.70%,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000.00万元。
3.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5年8月13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2025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认购金额实际收益金受托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起息日到期日(万元)额(万元)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
存款产品11000.002025/1/212025/2/2113.75股份有限公司江津行单位大额存单
第6页共17页珞璜园区支行2025第08期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
股份有限公司江津行单位大额存单存款产品15000.002025/1/132025/4/1356.25珞璜园区支行2025第03期兴业银行企业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保本浮动
融人民币结构性6000.002025/1/142025/4/1431.81公司重庆分行收益型存款产品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
股份有限公司江津行单位大额存单存款产品11000.002025/2/242025/5/2441.25珞璜园区支行2025第21期兴业银行企业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保本浮动
融人民币结构性6000.002025/4/162025/6/3025.27公司重庆分行收益型存款产品兴业银行企业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保本浮动
融人民币结构性2000.002025/6/32025/6/302.66公司重庆分行收益型存款产品兴业银行企业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保本浮动
融人民币结构性1000.002025/7/22025/7/311.43公司重庆分行收益型存款产品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
股份有限公司江津行单位大额存单存款产品3000.002025/5/272025/8/2711.25珞璜园区支行2025第59期兴业银行企业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保本浮动
融人民币结构性7000.002025/7/22025/10/934.18公司重庆分行收益型存款产品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
股份有限公司江津行单位大额存单存款产品21000.002025/5/272025/11/27178.50珞璜园区支行2025第58期兴业银行企业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保本浮动
融人民币结构性8200.002025/10/142025/12/3027.50公司重庆分行收益型存款产品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
股份有限公司江津行单位大额存单存款产品18000.002025/11/282025/12/2817.25珞璜园区支行2025第031期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营销服务渠道升级建设项目
主要用于拓宽销售渠道、完善营销体系、提升品牌影响力、增强市场服务能力、促进市
场份额提升,不直接产生独立的销售收入与利润。项目效益通过公司整体销售增长、毛利率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体现,无法单独核算。
第7页共17页超募资金投向
1.山地丘陵智
慧农机零部件研不适用13000.007836.052691.347320.6593.422026-2-18不适用不适用否发制造中心项目
2.永久补充流
—14000.0014000.006000.0014000.00100.00————动资金
3.股份回购—3093.623093.62443.623093.62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4.尚未明确投
不适用365.48365.48资方向超募资金投向小
30459.1025295.159134.9624414.27
计
合计-65546.6043865.3315346.4339817.36----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超募项目目前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山地丘陵智慧农机零部件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延期至2025年8月18日。延期原因主要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如下:部件制造中心建设工程量较大,影响项目进度的因素较多,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与此同时,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高标准的安全、环保相关要求,亦使得项目整体工作量超出原定计划。
详见本报告四之相关说明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一)2之相关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第10页共17页2023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8月30日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含税)的自筹资金1903.29万元。该置换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8-526号)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一)3之相关说明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以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第11页共17页本复印件仅供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447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3页共17页本复印件仅供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447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4页共17页本复印件仅供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447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5页共17页本复印件仅供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447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唐明
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6页共17页本复印件仅供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447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
程兰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