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预算管理工作,有效管控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规范资金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各预算单位编制预算应当符合公司既定的战略目标、加强战略与预算衔接,促进战略落地;坚持价值创造原则,科学配置资源,提高资源高效利用,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
(二)统筹协调原则:公司将协调公司资源,协同各预算单位的编制,制造、采购和中后台部门的成本和费用预算必须匹配销售目标,各类预算应当相互匹配;
(三)经营效益原则:各单位编制预算要关注投入与产出分析,优先保障高
效益项目,严控低效或无效支出;
(四)权责对等原则:明确预算目标,考核各环节的权益与责任,将预算执行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预算的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启动预算方案的编制,建立预算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工作中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预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运行体制,明确权力机构、决策机构、预算管理部门及各预算执行单位的职责权限、授权批准程序和工作协调机制。公司董事长负责制订公司年度预算方案,财务负责人协助公司董事长加强对公司预算管理工作的领导与业务指导,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参与公司预算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作为预算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拟订预算目标和预算政策,制定
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编制、审议、平衡年度预算草案,组织下达经批准的年度预算,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考核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完成预算目标。
第七条公司各个部门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分析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部做好公司总预算的综合平衡、控制、分析、考核等工作。
第八条子公司及其各部门负责本单位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和分析工作,并接受公司及公司财务部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子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预算的执行结果负责。
第三章预算编制
第九条公司财务部应当加强对预算编制环节的控制,对编制依据、编制程
序、编制方法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预算编制依据合理、程序适当、方法科学。
第十条公司的预算编制以年度为单位,以上一会计年度实际状况为基础,结合本公司业务发展规模及战略规划、同时考虑预算期内经济政策变动、行业市
场状况、产品竞争能力、内部环境变化等因素对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影响,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编制相应的预算,并在此基础上汇总编制年度预算方案。
年度预算方案应当符合本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和其他有关重大决议,反映本公司预算期内经济活动规模、成本费用水平和绩效目标,满足控制经济活动、考评经营管理业绩的需要。第十一条财务部应当明确预算编制程序,对预算目标的制订与分解、预算草案编报的流程与方法、预算汇总平衡的原则与要求、预算审批的步骤以及预算下达执行的方式等作出具体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应在预算年度开始前编制完毕。
第十三条财务部应当加强对公司内部预算执行单位预算编制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对预算编制不及时或编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纳入预算考核指标体系。
第四章预算执行
第十四条财务部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环节的控制,对预算指标的分解方式、预算执行责任制的建立、重大预算项目的特别关注、预算资金支出的审批要求、
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预警机制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预算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预算
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
第十六条财务部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后,对照已确定的责任指标,定期
或不定期地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实施考评。
第十七条财务部应当以年度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生产经营活
动和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据,可将年度预算细分为季度、月度等时间进度预算,通过实施分期预算控制,实现年度预算目标。
第十八条财务部对重大预算项目和内容,应当密切跟踪其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实行严格监控。
第十九条财务部应当加强对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预算控制,及时组织预算
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严格控制支付风险。
对已纳入公司预算,但支付手续不齐全、凭证不合规的货币资金支出项目,不得办理支付。
第二十条公司各预算执行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生产经营计划和成本费用的标准,加强日常分析和监督,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
或偏差较大的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采取应对措施;异常或偏差可能对主要预算考核指标的执行造成影响的,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进行汇报。
第二十一条财务部应当运用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公司决策机构和各预算执行单位报告或反馈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
对公司预算目标的影响,促进公司完成预算目标。
第二十二条财务部应当建立预算执行情况预警机制,通过科学选择预警指标,合理确定预警范围,及时发出预警信号,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第五章预算调整
第二十三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国内外经济形势、业
务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受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公司预算基础假设或执行结果出现重大偏离的情况,以及其他公司管理层认为应当调整的情形,各公司及部门可以进行预算调整,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批。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如需调整预算,应当向财务部提出书面报告,阐述预算
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预算的调整幅度。
财务部应当对预算执行单位提交的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公司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公司管理层审议批准,然后下达执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预算调整方案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预算调整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现实生产经营状况;
(二)预算调整重点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或非正常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三)预算调整方案客观、可行。
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预算调整方案,财务部应予以否决。
第六章预算分析与考核第二十六条财务部应加强对预算分析与考核环节的控制,通过建立预算执
行分析制度、审计制度、考核与奖惩制度等,确保预算分析科学、及时,预算考核严格、有据。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建立预算执行分析制度。财务部应当定期召开预算执行
分析会议,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议。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机制。
(一)公司财务部应当定期组织预算执行情况考核。
(二)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考核,依照预算执行单位上报预算执行报告、财务
部审查核实、公司决策机构批准的程序进行。
(三)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考核,以公司正式下达的预算方案为标准,或以有关部门审定的预算执行报告为依据。
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结果应有完整的记录。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