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301535证券简称:浙江华远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132222.61元,母公司2025年
度净利润为67683851.4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2640033.9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4941700.59元。
3、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最近三年(2023年-2025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95.88%,符合《公司章程》中“公司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要求。
4、鉴于公司已进行2025前三季度利润分配,以及根据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及资金安
1临时公告排,为确保股东长远利益,决定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2025年)上年度(2024年)上上年度(2023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42529411.8050184705.92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00不适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132222.61107335979.6182638397.44
(元)
研发投入(元)31658063.5527536974.9824966182.23
营业收入(元)762545470.67681699418.46553312866.11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82640033.94
(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144941700.59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92714117.72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96702199.89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92714117.72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84161220.76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4.21%
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是□否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临时公告
其他说明:公司股票于2025年3月27日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3000万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5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前三季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252941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00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252941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已于2026年1月8日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2025年度前三季度已进行了利润分配,结合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和相关资金使用安排,为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相关战略的实施,公司董事会认为将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继续投入公司日常生产运营、持续投入自主研发等核心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以及核心竞争能力,有利于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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