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6证券简称:星宸科技公告编号:2026-048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93人;
2、本次拟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32920股,占公司总股本0.08%;
3、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32.95元/股;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93名激励对象办理合计33292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归属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一)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计划主要
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3、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720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21715232股的0.23%。其中,首次授予92720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2%,占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94.88%;预留5000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1%,占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12%。
4、激励对象的范围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207人,为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在任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747人的27.71%。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激励对象经董事会提出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原则上标准参照
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可以包括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获授限制占本激励计划占授予日公司股职务性股票数量拟授出权益数本总额的比例
(股)量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1130021.62%0.05%(中国台湾籍员工合计46人)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1590073.26%0.17%(中国籍员工合计161人)
预留500005.12%0.01%
合计977200100.00%0.23%
注: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授予日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规定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和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所指“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的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被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期间将根据修改后的相关规定执行。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发生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6个月归属其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4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3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第三个归属期30%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含)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4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3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第三个归属期30%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5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5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在上述约定期间内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4)禁售期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
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票转让
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33.25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3.2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7、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考核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归属期
年度 目标值(A1) 触发值(A2)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
第一个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2025年归属期不低于15%;2)以2024年净利不低于10%;2)以2024年净利
首次授予的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限制性股票率不低于15%率不低于10%及预留授予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的限制性股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
票(若预留第二个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2026年部分在公司归属期不低于30%;2)以2024年净利不低于20%;2)以2024年净利
2025年第三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
季度报告披率不低于30%率不低于20%露前(含)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授予)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
第三个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2027年归属期不低于45%;2)以2024年净利不低于30%;2)以2024年净利
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率不低于30%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一个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预留授予的2026年不低于30%;
归属期不低于20%;2)以2024年净利限制性股票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若预留部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率不低于20%
分在公司30%
2025年第三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季度报告披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露后授予)第二个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2027年归属期不低于45%;2)以2024年净利不低于30%;2)以2024年净利
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率不低于30%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业绩完成度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1 100%
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 A A2≤A<A1 80%
A<A2 0%
注:
*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需剔除本次及其他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以上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周期与公司业绩考核周期一致,考核结果划分为卓越、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五个档次,依据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进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考核结果卓越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100%80%5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的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1日,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2025年9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5年9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0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27200股,授予价格为33.25元/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对本次2025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确定以2026年3月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50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3.25元/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为32.95元/股;鉴于部分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能完全归属以及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使其本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同意作废上述激励对象首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6660股;
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93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332920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以2025年9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207名激励对象授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27200股;公司以2026年3月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50000股。
授予数量授予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期授予价格授予人数
(股)剩余数量(股)2025年9月22日(首927200207人50000次授予日)33.25元/股
2026年3月9日(调整前)5000011人0(预留授予日)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历次变动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26日完成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171523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744843股后的4199703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3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87587元/股。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33.25元/股调整为32.95元/股。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4500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38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960股,由公司作废;1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因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不合格,本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200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综上所述,公司合计作废76660股首次授予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07人调整为194人。
(五)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
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93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2920股。公司将统一向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9月22日,因此本激励计划将于2026年9月23日进入首次授
予的第一个归属期。
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如下: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符合归属条件。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拟归属权益的激励对象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均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足归属条件。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拟归属权益的激励对象限。符合任职期限的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审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计报告》,公司2025年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297206.31万元,以2024
考核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归属期
年度 A1 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目标值( ) 触发值(A2)
率为26.28%,满足首次归属条件达成情况首次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公授予条件之一:1)以2024条件之一:1)以2024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限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一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制性2025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个归100%。
股票年率不低于15%;2)以率不低于10%;2)以属期及预2024年净利润为基2024年净利润为基留授数,2025年净利润增数,2025年净利润增予的长率不低于15%长率不低于10%限制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性股条件之一:1)以2024条件之一:1)以2024
票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二
(若2026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个归预留年率不低于30%;2)以率不低于20%;2)以属期部分2024年净利润为基2024年净利润为基在公数,2026年净利润增数,2026年净利润增司长率不低于30%长率不低于20%
202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年第条件之一:1)以2024条件之一:1)以2024三季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度报第三
2027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
告披个归年率不低于45%;2)以率不低于30%;2)以露前属期
2024年净利润为基2024年净利润为基
(含数,2027年净利润增数,2027年净利润增)授
长率不低于45%长率不低于30%
予)预留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授予条件之一:1)以2024条件之一:1)以2024
的限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一制性2026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个归股票年率不低于30%;2)以率不低于20%;2)以属期
(若2024年净利润为基2024年净利润为基预留数,2026年净利润增数,2026年净利润增部分长率不低于30%长率不低于20%在公司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
2025条件之一:1)以2024条件之一:1)以2024年第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二三季2027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个归度报年率不低于45%;2)以率不低于30%;2)以属期告披2024年净利润为基2024年净利润为基露后数,2027年净利润增数,2027年净利润增授长率不低于45%长率不低于30%
予)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业绩完成度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1 100%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
A2≤A<A1 80%
长率A
A<A2 0%
注:
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需剔除本次及其他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3、以上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2025年度个人层面绩效
考核结果如下: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1、155名激励对象2025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年绩效考核结果为卓越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周期与公司业绩考核周期一致,考核结果划分为或优秀,本次个人层面卓越、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五个档次,依据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归属比例100%;
层面归属比例进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2、38名激励对象2025考核结果卓越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年绩效考核结果为良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100%80%50%0%好,本次个人层面归属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比例80%;
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的比例*个人层面归属3、1名激励对象2025年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格,本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0%;
4、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统一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三、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9月22日
2、首次授予本次归属数量:332920股
3、首次授予本次归属人数:193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32.9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前已本次归属股票数量本次可归属姓名职务国籍获授限制性股占已获授限制性股数量(股)
票数量(股)票数量的比例
周爱职工董事中国6000240040.0000%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858007388839.7675%(中国台湾籍员工合计41人)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6790025663238.4237%(中国籍员工合计151人)
合计(193人)85970033292038.7251%
注:(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周爱女士于2025年9月3日被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公司职工董事,任职期限自2025年9月22日生效,有效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2)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1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五、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首次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首次授予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首次授予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首次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归属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32920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332920股(本次归属事项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列入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相关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9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2920股。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归
属及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