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8证券简称:骏鼎达公告编号:2026-002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有《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上市规则》
第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不包括其他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含外籍员工。
4、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2026年01月0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人数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85名调整为84名;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总数由72.67万股调整为72.07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5.73万股调整为6.33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事项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84名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该84名人员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所规定的条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01月0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72.0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33元/股。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01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