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5月13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具体办理后续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主要条款修订对照表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第四十六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
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公司应当合理确定
1新增
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说明该项安排的合理性以及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措施。
第四十七条公司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2新增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这项新业务的,应当
及时披露相关业务情况、对公司的影响、防
范利益冲突的举措等,但不得从事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相同或者相近业务。
第四十六条公司股东会第四十八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
3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列职权:下列职权:(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第七十六条在年度股东
第七十八条在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会上,董事会应当就其过去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会作出报告。
4一年的工作向股东会作出报
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述职报告。
第七十九条股东会应
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
第八十一条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
容:
事会秘书负责,确保会议记录如实反映会议
(一)会议时间、地点、情况。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者名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称;
姓名或者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列席会议
5列席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
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总数的比例;
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总数的比例;
点和表决结果;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第八十五条股东以其所第八十七条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
一票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6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可以向公司股东公开请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求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提案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除法定条件法律法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规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最低持股比例限制及股东会召集人不得对征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集人设置条件。
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股东权利征集应当采取无偿的方式进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行,并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股东作出授权委股比例限制。
托所必需的信息。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权利。
第八十八条董事候选人第九十条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提请股东会表决。
会表决。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
7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股东会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者公司股东会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采用累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积投票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票制。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进行。
和程序为: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表决,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告知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本情况。
百分之三十及以上时,应当公司另行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由股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会以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单一股东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
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之三十及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应当向股东告知候选董事的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公司另行制定累积投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告知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
实施细则,由股东会审议通本情况。
过后实施。公司另行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一百〇一条公司董事第一百〇三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
8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施,期限尚未届满;
未满的;(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未届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履职。应当立即停止履职,董事会知悉或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其职务。
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一百〇二条董事由股第一百〇四条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职务。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9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分之一。
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不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不设职工代
产生和罢免,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表担任的董事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第一百〇五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
第一百〇三条董事应当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从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所列举的违反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对公司忠实义务的行为。
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
10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董事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实义务:任职公司同类业务的,应当向董事会或股东......会报告,充分说明原因、防范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的措施、对公司的影响等,并予以披露。公司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审议。
第一百〇四条董事应当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第一百〇六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勤勉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
11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董事应当保证有足够
应有的合理注意。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
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勉义务:............
第一百〇六条董事可以第一百〇八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12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法定最低人数或职工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中无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一百〇七条公司建立
第一百〇九条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度,明确对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以及其他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以及未尽事宜追责追偿的保障措施。董事辞任生其他未尽事宜追责追偿的保
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障措施。董事辞任生效或者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
13任期结束后的三年内仍然有效。董事在任职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
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期结束后的三年内仍然有......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公司应当对离职董事是否存在未尽义
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务、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是否涉嫌违法违规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行为等进行审查。
......
第一百零八条股东会可
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第一百一十条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职之日解任生效。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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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15第一百一十一条公司设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一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半数选举产生。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
16行使下列职权: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
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一百一十六条董事会第一百一十八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的权限,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
易、对外捐赠的权限,建立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报股东会批准。
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董事会应当准确、全面识别公司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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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方和关联交易,重点审议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报股东会批准。公允性和合规性,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董事会对于相关事项的表决制度。
审批权限(属于股东会审批董事会对于相关事项的审批权限(属于权限的,还应经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批权限的,还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通过)为:为:
............
第一百二十九条董事会第一百三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
18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按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委托人的意愿进行投票。董事未出席董事会或者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董事审议提交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时,应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当充分收集信息,谨慎判断所议事项是否涉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及自身利益、是否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材上的投票权。料是否充足、表决程序是否合法等。
第一百三十一条董事会第一百三十三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
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下内容:
............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二)会议主持人、出席董事的姓名以
19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
的董事(代理人)姓名;姓名、列席会议的人员姓名;
(三)会议议程;(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四)每位董事的发言要点情况;
............
第一百三十三条独立董
第一百三十五条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本章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
20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本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权益。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一百四十一条审计委
第一百四十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21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计委员会成员。
第一百四十七条提名委员会负责拟订拟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充
第一百四十五条提名委分考虑董事会的人员构成、专业结构等因素。
员会负责拟订董事、高级管理提名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董事会提出建议: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一)提名或者任免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事;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
22......事;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候选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在披露董事候选人情况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时,应当同步披露提名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任的建议。
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一百四十六条薪酬与第一百四十八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23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议:
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一百四十八条本章程
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第一百五十条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
离职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的情形、离职管理制度、董事需承担相关赔
24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偿责任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设
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
务等事宜,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向董事会报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
25告工作。
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宜。
务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
公司其他职务的,应当明确区分董事会秘书和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其他职务的职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本章程的有关规定。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应当聘请证券事务代表、设立由董事
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为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并符合下列情形:
(一)具备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或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
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中国证监会行
26新增政处罚或者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或者期限已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或者期限已届满;
(六)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七)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一百六十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与股东、实际控制人、投
资者、董事、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之间
的沟通联络,维持联络渠道的畅通;
(二)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维护制度的
有效执行,办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负责组织和协调定期报告草案编制工作,督促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按时提供定期报告有关内容,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汇总形成定期报告草案;
(四)及时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重大事件信息,并报告董事会,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临时报告,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五)办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负责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登记、保管和报送工作;
(六)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之间的信息沟通;
(七)及时汇集属于股东会、董事会职权
范围内的事项,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核实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八)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组织制订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维护制度的有效执行,按照规定登记、保管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漏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九)关注与公司相关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提出澄清等符合规定的处理建议,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
(十)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十一)定期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证券法律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十二)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
券法律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
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
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三)《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一百六十一条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
为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
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部门
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根据董事会秘书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或者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第一百六十二条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将其解聘:
(一)不符合本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的;
(二)连续不能履行职责达到三个月以上;
(三)履行职责存在重大错误或疏漏,给
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等,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任时,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可以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
与辞任有关的情况,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一百六十三条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的,公司应当在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应当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一百六十五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高利益。
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或者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最大利益。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
27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应当完成各项工
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者违背诚作移交手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者终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尚未履行完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毕的承诺,仍应当履行。
公司应当对离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
在未尽义务、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是否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审查。
注:本次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序号依次调整,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亦做相应变更,《公司章程》修订时还修改了目录、页码、条款序号、标点符号等并优化了部分表述,不再逐项列示。
除上表列示的修订内容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的《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公司章程》(2026年3月)全文和《公司章程修正案》(2026年3月)。
上述修订内容将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一起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将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杨凤凯
2026年0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