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8证券简称:骏鼎达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0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系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回报而作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进一步提高利润分配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所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097507.8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528852.50元后,截至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19362658.18元;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44598929.62元,按照相同规则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528852.50元后,截至期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02238100.12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02238100.12元。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一致性,公司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特提出如下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1)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78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352.0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2)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目前股本总额为7840.00万股,以此计算,共计转增3136.00万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10976.00万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结果为准。
(3)本年度不送红股。
若在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后,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352.00万元,股份回购总额为0元,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2352.00万元,该总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2.06%。
三、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1、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单位: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3520000.0044800000.0028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95097507.81175975748.59139657632.78
研发投入(元)48558152.5541603967.7429136188.69
营业收入(元)1025980044.98864500710.00643699138.2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819362658.1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602238100.12上市是否满三个会计年度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9632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70243629.7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9632000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119298308.98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4.71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否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
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43225978.08元、
65083698.63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2.83%、3.87%,均低于50%。
四、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持续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与获得感,积极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条件及派发上限的情况下审议2026年中期
利润分配预案,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授权事项如下:
1、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2、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3、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程序:
董事会在符合股东会授权的情况下审议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并在审议通过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五、其他重要说明及风险提示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意向性预案,不构成利润分配承诺,其实施
尚需满足届时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及资金安排等条件,并需经公司董事会另行审议通过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3、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
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进行了备案登记,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六、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内幕信息知情人清单特此公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