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8证券简称:骏鼎达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
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适应,系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回报而作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所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975748.5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671147.50元后,截至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670394002.87元;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16711474.95元,按照相
同规则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积金11671147.50元后,截至期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03768023.00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03768023.00元。
3.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一致性,公司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特提出如下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1)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360.0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2)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目前总股本为5600.00万股,以此计算,共计转增2240.00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7840.00万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结果为准。
(3)本年度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转增)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480.00万元,占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4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注1
现金分红总额(元)44800000.002800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75975748.59139657632.78114212339.86
研发投入(元)41603967.7429136188.6922513944.13营业收入(元)864500710.00643699138.22522148286.8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670394002.8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503768023.00上市是否满三个会计年度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7280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43281907.08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72800000.00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93254100.5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4.59%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1: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44800000.00元为以下两者合计:(1)已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止
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6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
利1120.00万元(含税);(2)拟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00.00万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360.00万元(含税)。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
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4301886.83元、人民币343225978.08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52%、
22.83%,均低于50%。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内幕信息知情人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