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48证券简称:崇德科技公告编号:2026-010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首次授予日:2026年3月13日
*股权激励权益首次授予数量:限制性股票(指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下同)
34.24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即8700万股,下同)的比例0.39%。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36.52元/股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6年3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4.24万股,授予价格为36.52元/股。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与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2、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5人,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
职的高管、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股票数量及分配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数量为42.6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2%。其中首次授予34.24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0.3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34%;
预留授予8.3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1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6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占授予限制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序号姓名职务性股票数量性股票总数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股)的比例
1朱杰董事、总经理165003.87%0.02%
2赵永钢董事、副总经理100002.35%0.01%
3邓群董事、副总经理90002.11%0.01%
副总经理、财务
4龙畅总监、董事会秘100002.35%0.01%
书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4129690069.66%0.34%人)
预留部分8380019.66%0.10%
合计426200100%0.49%
4、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6.52元/股。
5、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归属安排归属时间予权益总量的比例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归属期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50%止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归属期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50%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7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3-2025年三年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考核各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达到相应的增长率,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所属期间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2026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或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2027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或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注2:“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并且在本次股权激励有效期内实施可转债等事项的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不计入业绩考核指标的核算;
注3: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个年度。7、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如下表划分为3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上一年考核结果优秀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50%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
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年度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全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个年度。
(二)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6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24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5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6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3月5日,公司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一)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须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以2026年3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4.24万股,授予价格为36.52元/股。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中有
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3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4.24万股,授予价格均为36.52元/股。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单独或合
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未超出公司2026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范围。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三、本次授予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6年3月13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34.24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0.39%
(三)首次授予人数:45人,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之间的分配
情况如下表:
获授的限制占授予限制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序号姓名职务性股票数量性股票总数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股)的比例
1朱杰董事、总经理165003.87%0.02%
2赵永钢董事、副总经理100002.35%0.01%
3邓群董事、副总经理90002.11%0.01%
副总经理、财务
4龙畅总监、董事会秘100002.35%0.01%
书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4129690069.66%0.34%人)
预留部分8380019.66%0.10%
合计426200100%0.49%
(四)授予价格:36.52元/股
(五)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以2026年3月13日作为基准日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的34.2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预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75.69元/股(2026年3月1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年化波动率:20.46%及24.68%(分别采用深证综指过去1、2年化波动率,计算周期为日);
4、无风险利率:0.95%、1.0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
2年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32%(采用公司最近三次现金分红平均值计算的股息率)。
(二)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归属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3月13日,经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数量需摊销的总费用2026年2027年2028年激励方式(万股)(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限制性股票34.241349.62814.35469.4065.87
说明:
(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
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份支付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按照《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
《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