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德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崇德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250号文《关于同意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200.0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9389.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2-2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931.10万元,利息收入1899.42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62357.63万元,实际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62676.84万元,两者差异系截至2024年末尚存在319.21万元款项尚未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所致。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5年度,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5177.6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1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44108.75万元,实际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
币48230.1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89389.31
经批准置换先期投入金额10870.88
以前年度投入金额23931.10
本年度投入金额4377.65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8308.75
尚未使用金额61080.56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800.00
减: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22000.00
减:手续费净额0.12
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2949.71
减:其他转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应结余金额26230.1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余金额26230.15差异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2023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含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731902004810866222518935.87
[注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73190200481052829.06含利息收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811160108015888588886817711.16
[注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811160108311011092013448818.7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59508062646470083.65含利息收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36821010010041309021098314.41
[注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利息收入
2203007880128866588892480419.37
湘潭易俗河支行[注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利息收入
2203007880108866091145867187.57
湘潭易俗河支行[注5]
合计482301499.79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款项余额为222518935.87元,其中7天通知存款(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7日)的余额为22251.00万元。
[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款项余额为86817711.16元,其中期限为6个月(2025年8月9日-2026年2月10日)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5000.00万元、期限为6个月(2025年1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3000.00万元。
[注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款项余额为21098314.41元,其中期限为6个月(2025年12月19日-2026年6月18日)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2000.00万元。
[注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易俗河支行款项余额为92480419.37元,其中期限为3个月(2025年10月20日-2026年1月20日)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2400.00万元、期限为6个月
(2025年12月8日-2026年6月8日)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6000.00万元。
[注5]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3司湘潭易俗河支行款项余额为45867187.57元,其中期限为3个月(2025年10月20日-2026年1月20日)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36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0870.88万元,置换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38.09万元,合计置换
资金总额11108.97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442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已完成置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含2.21亿元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未到期结构性存款余额22000.00万元,7天通知存款余额22251.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8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保持公司日常运营顺畅,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毕。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
5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
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6(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谦吴武辉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日
7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9389.3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177.65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4108.75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截至期截至期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项目达到本年是否项目可行承诺是否已变更调整后本年度截至期末投入
募集资金承末承诺末累计金额与承诺投入金%4预定可使度实达到性是否发投资项目(含部分投资总投入金进度()()诺投资总额投入金投入金额的差额=2/1用状态日现的预计生重大变项目变更)额额()()
额(1)额(2)(3)=(2)-(1)期效益效益化
1.年产
3万套
高精滑
动轴承否38129.1238129.1238129.122736.6219076.02-19053.1050.032026年[注1]不适用否高效生产线建设项目
2.高速
永磁电机及发
否5314.995314.995314.99450.99926.34-4388.6517.432027年[注2]不适用否电机产业化项目
3.研发
中心建否4519.574519.574519.571178.233294.58-1224.9972.902026年[注3]不适用否设项目
84.补充
流动资否5000.005000.005000.0011.815011.8111.81100.00不适用[注4]不适用否金承诺投
资项目52963.6852963.6852963.684377.6528308.75-24654.9353.45小计超募资金投向
1.尚未
明确投20625.6320625.6320625.63资方向
补充流15800.0015800.0015800.0010800.00158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动资金超募资
金投向36425.6336425.6336425.6310800.0015800.00小计
合计89389.3189389.3189389.3115177.6544108.75
1、高速永磁电机及发电机产业化项目:由于公司对厂房设计进行了修改,厂房布局进行了优化,原项
目实施场地的生产线安排较为拥挤,无法承担更多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故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同时进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行项目延期。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的募投项目投入
进度有所放缓,公司预计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成,故对项目进行延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10870.88万元,置换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38.09万元合计置换资金总额11108.97万元。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
9由其出具《关于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442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含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21亿元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22000.00万元,投资7天通知存款22251.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汇票、云信、建用商业汇票、云信、建行融信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行融信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汇票、云信、建行融信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
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结算账户。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涉及人员薪酬、等额置换情况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款项拟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先行支付,公司每月对各募投项目发生的上述垫付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
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8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高速永磁电机及发电机产业化项目:由于公司对厂房设计进行了修改,厂房布局进行了优化,原项
目实施场地的生产线安排较为拥挤,无法承担更多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故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同时进行项目延期,经2025年10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该项目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地点由湘潭市高新区茶园路9号厂房内变更为湘潭市高新区茶园路9号茶园路交书院东路西北角地块;
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变更为2027年12月31日。2026年3月,该项目已实施重新备案,备案编号为2603-430371-04-05-698722。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的募投项目投入
10进度有所放缓,公司预计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成,故对项目进行延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由2025年12月31日变更为2026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该项目可以单独核算效益,项目计划投资建设期3年,2025年度项目尚在投资建设期,暂无法评价本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2]该项目可以单独核算效益,因实施地点发生变化延期,项目计划投资建设期4年,2025年度项目尚在投资建设期,暂无法评价本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3]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项目建设完成后,增强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核心竞争力,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带来新的动力,该投资项目涉及公司经营总体而并非某一个单独方面,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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