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50证券简称:斯菱股份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元英女士、监事李留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斯菱股份”)于2025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近日,公司收到了高级管理人员徐元英女士、监事李留勇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减持均价减持价格区减持股数减持比例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元/股)间(股)(%) 2025年6月19日- 徐元英集中竞价91.4585.00-94.00450000.0282 2025年7月15日 李留勇集中竞价2025年7月16日97.9695.50-101.00369550.0232 合计819550.0514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股数(股)股数(股)例(%)例(%)合计持有股份2610000.16362160000.1354 徐元英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52500.0409202500.0127 有限售条件股份1957500.12271957500.1227 合计持有股份2175000.13641805450.1132 李留勇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43750.0341174200.0109 有限售条件股份1631250.10231631250.1023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违反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高级管理人员徐元英女士、监事李留勇先生此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 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前述人员本次减持计划全部实施完毕。 (三)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一)高级管理人员徐元英女士、监事李留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