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50证券简称:斯菱股份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1号)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3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2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634.71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655.2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9月8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48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分别与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
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7月11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
新昌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序号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状态年产629万套高端汽车轴承智能化建设项目
(原项目名称为:年产
1新昌农商行营业部201000343347280存续
629万套高端汽车轴承技术改造扩产项目)、超募资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斯菱股份技术研发中心
219525201046688990存续
司新昌县支行升级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395260078801900001769超募资金存续
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
457590257301070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注销
兴嵊州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337102061012010009017
5超募资金注销
兴新昌支行9交通银行绍兴新昌大通支本次
6295046362013000050309超募资金
行注销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机器人零部件智能化技
73371020610120100109788存续
兴新昌支行术改造项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机器人零部件智能化技
8295046362013000057971存续
兴新昌支行术改造项目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4467.8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公司在交通银行绍兴新昌大通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码:295046362013000050309)的超募资金71720094.51元已全部划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无资金且无后续用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上述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交通银行绍兴新昌大通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