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301550公司简称:斯菱智驱
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现就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7260.17万元,相较去年下降9.17%;实现扣非净利
润16459.89万元,相较去年下降8.49%;营业收入78817.24万元,相较去年增加1.79%;
资产总计252126.31万元,相较去年增加14.86%;净资产183563.93万元,相较去年增加5.83%。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的相关事项作出了决策,程序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序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号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12025年4月22日7、《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第八次会议议案》;
8、《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2025年4月25日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不再设置监事会并修订<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32025年8月22日章程>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5、《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7、《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42025年9月10日2、《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
第十一次会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52025年10月22日2、《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3、《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1、《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议案》;
62025年11月18日
第十三次会议2、《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2、《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72025年12月5日第十四次会议3、《关于修订<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1次年度股东会,3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召
集、提案、出席、议事及表决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
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股东会决议得到有效的实施。股东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号
2024年年度股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2025年5月14日
东大会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不再设置监事会并修订<公
2025年第一次司章程>的议案》;
22025年9月10日
临时股东大会2、《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2025年第二次
32025年11月7日1、《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临时股东会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5年第三次
42025年12月22日2、《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临时股东会3、《关于修订<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及各自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
各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次数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年3月31日
第四届审计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5
会5、《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4月22日
2、《关于<2025年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2025年8月11日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议案》;
4、《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10月22日2、《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议案》。
2025年12月5日1、《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第四届战略委员1、《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议案》;
12025年11月18日
会2、《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第四届薪酬与考1、《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025年3月31日
核委员会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同时,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对公司战略规划、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专业建议,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和科学决策机制的完善,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募集资金使用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2026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年,董事会将充分发挥公司治理核心作用,以全体股东利益为根本出发点,
高效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持续提升决策质量和运营效率。董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
作:(一)治理机制与决策效能
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规范运作水平,提升各层级规范性运作意识。加强各流程实施规范的监管与把控,健全科学决策机制,精准把握战略方向,确保经营管理有序推进,全力保障年度经营目标实现,为公司和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二)履职能力与风险防控
系统开展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专项培训,深化对监管政策及公司制度的学习贯彻,全面提升履职规范性和决策科学性。持续完善风险预警与防控机制,增强风险与内部控制能力,提升董事会战略决策水平,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强化自愿性信息披露,优化披露内容,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构建多元化投资者沟通平台,通过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机构调研等渠道,及时、透明地回应市场关切,注重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合理认知,推动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协同增长。
(四)法规学习与自我提升
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深化对上市公司治理、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规定的理解与认识。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全面掌握上市公司管理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强化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建设性意见,持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高质量发展。
董事会将以更高的标准推动公司治理现代化,为实现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