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51证券简称:无线传媒公告编号:2026-021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 670号勒泰广场 B座 9层公司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江松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7人,代表股份270117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2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45456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6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5人,代表股份246608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5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2人,代表股份115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2人,代表股份115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8%。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9673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59%;反对39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9%;
弃权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410%;反对39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344%;弃权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4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69677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3%;反对3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5%;
弃权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699%;反对3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142%;弃权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5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9863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1%;反对2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6%;
弃权3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0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422%;反对2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333%;弃权3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4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9727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8%;反对3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7%;
弃权4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974%;反对3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38%;弃权4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8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9716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8%;反对35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4%;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453%;反对35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590%;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5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9630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98%;反对42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2%;
弃权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761%;反对42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405%;弃权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3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柳思佳律师、杨淞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