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51证券简称:无线传媒公告编号:2025-046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 670号勒泰广场 B座 9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江松。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6人,代表股份32623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5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80105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2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2人,代表股份46126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9人,代表股份16885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
16269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7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8人,代表股份61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0%。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60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2%;反对1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弃权3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716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86%;反对1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7%;弃权3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60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1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弃权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71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26%;反对1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7%;弃权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6049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1%;反对13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弃权43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703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96%;反对13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50%;弃权43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6055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9%;反对1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9%;
弃权462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709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52%;反对1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11%;弃权462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60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8%;反对1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弃权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708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30%;反对1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7%;弃权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605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5%;反对1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9%;
弃权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707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70%;反对1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11%;弃权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60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8%;反对1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弃权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708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30%;反对1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7%;弃权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604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2%;反对1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9%;
弃权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697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37%;反对1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79%;弃权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605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9%;反对1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
弃权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709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47%;反对1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69%;弃权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3%。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605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3%;反对1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9%;
弃权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707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35%;反对1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17%;弃权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杨淞律师、李垚林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