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郝世坤
本人郝世坤,作为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严谨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郝世坤,男,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博士,律师。2020年开始担任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文法学院法学教学部主任;2015年6月至2021年11月,任河北正在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年11月至今,任广东华商(秦皇岛)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2025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期内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是否连续本报告期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缺席董事两次未亲出席股东董事姓名应参加董董事会次式参加董董事会次会次数自参加董会次数事会次数数事会次数数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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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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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
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
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时出席了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
提名委员会提出的三项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公司股东会会议,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2025年度的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对相关事项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况、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
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2(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运营、生产保持持续关注,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8天,除依法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外,还对公司生产经营的法律合规问题向相关部门及负责人提供意见咨询。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坚持常态化的与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联系,
持续关注跟进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大的经济环境变化、行业趋势发展对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影响,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义务,为公司的规范和长效发展提供助力。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重点关注公司以下
事项:
(一)定期报告相关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文件。在报告披露前,本人与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上述报告。上述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相关聘任情况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
3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三)谨慎审查相关报告及议案
对《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重点审核,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半年度和季度生产经营的具体状况;与公司及管理层就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
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发表意见,确保公司合规化经营制度等更加完善;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就存在的疑惑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沟通并获得了充分的回复,并最终提交审核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
认真地审核,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2026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审慎的态度,紧密关注宏观经
济、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郝世坤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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