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韩志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韩志强,195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拥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69年12月至2013年8月,任职于部队某装备技术研究所;2013年9月至2018年9月,任保利科技有限公司陆装部顾问;2018年9月至2025年8月,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越野车技术分会顾问;
2021年10月至2025年6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
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情形。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并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的情况如
下:
是否连续本报告期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缺席董事两次未亲出席股东董事姓名应参加董董事会次式参加董董事会次会次数自参加董会次数事会次数数事会次数数事会会议韩志强21100否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本人积极
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监管
要求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勤勉尽责义务,2025年度履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并对外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对上述定期报告出具书面确认意见,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反映公司经营状况与财务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整体运行有效,《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
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真实、合规、透明,相关信息披露准确完整,切实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提名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资格及选聘程序进行了审慎核查与独立判断。公司董事提名及聘任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候选人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能力均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以及其他时间,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就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进展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关注,并提出建议,确保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良好的经营成果回报投资者。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积极有效的沟通,认真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审计工作情况等,积极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施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度报告按期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
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重视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并督促公司严格、规范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恪守忠实勤勉义务,切实履行自身职责,主动深度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研讨与决策。履职过程中,我立足专业视角,充分运用自身知识储备与实践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内部控制建设等关键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供兼具建设性与客观性的专业意见。通过有效履职,助力董事会决策更贴合上市公司整体发展利益,切实保障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韩志强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