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柏新材”或“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惠柏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昱联系电话:010-66555306
保荐代表人姓名:陆丹彦联系电话:010-66555305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是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无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无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根据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2024年1-9月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056.09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03639.29万元下降10.21%,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7.56万元,业绩出现亏损,相较于去年同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605.69万元,业绩波动幅度较大,主要系2024年以来受下游风机招标价格下行的影响,风电行业价格竞争加剧,公司主要产品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的售价随之下调,尽管2024年1-9月公司主要产品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的销量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但因销售单价下降幅度较大导致营业收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入整体规模有所下滑,加之主要原材料基础环氧树脂的市场价格继续下滑并呈低位运行态势,而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未显著下调的情况下,主要产品销售单价下降幅度明显大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产品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因此,公司2024年1-9月的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出现大幅下降。
保荐机构对于公司2024年1-9月业绩变动的
原因进行了分析,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惠柏新材业绩表现不存在显著异常情况。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波动的相关因素,保荐机构亦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1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是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略有增长,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02.40万元,同比下降86.02%。公司业绩波
动幅度较大,主要系原材料市场价格持续走低,加之风电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主要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产品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的销售单价降幅明
显大于单位成本的降幅,导致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的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因此公司2024年度的业绩较上年出现了较大程度的下滑。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波动的相关因素,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保证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同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揭示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
(2)培训日期2024年11月1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相关的专题培训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三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无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无不适用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不适用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参见“现场检查发现的参见“现场检查发现的主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对所持股
是不适用
份自愿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
2、稳定股价的承诺是不适用3、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是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是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是不适用
6、利润分配的承诺是不适用
7、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是不适用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发行是不适用
前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是不适用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承诺
10、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是不适用
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住房
是不适用
公积金、社会保险的承诺
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
是不适用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由于保荐代表人王义于2024年12月因工作
变动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荐代表人,东兴证券指派陆丹彦女士为惠
柏新材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无及整改情况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昱陆丹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