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55证券简称:惠柏新材公告编号:2026-004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和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以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的投资总额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同时,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6年7月、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惠柏”)“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一期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6年9月,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066700.00股,每股发行价2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7766096.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
64958297.8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807798.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3年 10月 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38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全资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上海帝福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
118000.0018000.00
专用材料生产项目
2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18537.0016172.00
合计36537.0034172.00
注:公司已经以自有资金2365万元全额支付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土地出让金。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上海帝福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13475.66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该新增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5121.59万元(包括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实施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在建项目“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同时,为满足珠海惠柏“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需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向珠海惠柏增资人民币16800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人民币5121.59万元(包括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本次增资后,珠海惠柏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200万元增加至36000万元。该事项经公司于
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10月 30日、2025年 11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及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拟投入调整后拟投入序号分类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金额
上海帝福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
118000.0018000.004665.80
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原募投项目
2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18537.0016172.0016172.00
新增募投项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
340000.00—18635.15
目产项目
合计76537.0034172.0039472.95
注:新增募投项目“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括:
1)原募投项目“上海帝福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13475.66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2)超募资金5121.59万元(包括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三)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已投入募集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投资进度募集资金金额资金金额
上海帝福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
118000.004665.804665.80100.00%
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
2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18537.0016172.0013750.8985.03%
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
340000.0018635.159998.5353.65%
生产项目合计76537.0039472.9528415.22-
注1:新增募投项目“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括:
1)原募投项目“上海帝福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13475.66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2)超募资金5121.59万元(包括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注2:上表“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未经审计的数据。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关于调整“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18537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2365万元全额支付项目土地出让金,募集资投入金额为16172万元。
现根据“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结合该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具体投入,公司重新评估了“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所涉及建安工程费等费用的实际需求,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原材料费用、安装工程费、配套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人工等较前期测算出现一定幅度上涨以及优化方案等原因,导致整体项目建设成本上升。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投资项目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6095万元增加“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的投资总额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公司以自筹资金增加该项目的投资额后,该项目投资总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本次调整前本次调整后以自筹资金增加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项目总投资投资额度拟投入募集项目总投资资金金额资金金额惠柏新材料研发
18537.0016172.006095.0024632.0016172.00
总部项目
注:公司已经以自有资金2365万元全额支付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土地出让金。
公司以自筹资金增加“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的投资总额后,该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调整前调整后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一建安工程费1102859.49%1620665.79%
1建筑工程费688637.15%938038.08%
2安装工程费334218.03%456118.52%
3室外配套工程费8004.32%22659.19%
二设备购置费264514.27%20008.12%
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1819.52%489319.87%
1土地购置费236512.76%24379.89%
2与运营相关的其它费1000.54%6002.44%
3与工程相关的其它费11536.22%18567.54%
四预备费7464.02%10334.19%
五铺底流动资金5002.70%5002.03%
项目总投资18537100.00%24632100.00%
本次调整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仅以自筹资金增加项目投资总额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符合该项目的实际实施建设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二)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原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5年5月。经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3月。截至目前,公司“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已通过建筑工程综合竣工验收,目前正在进行二次精装修及实验室设备的采购、安装。由于装修完成后还需要再次向主管部门申请验收,以及部分研发设备属于定制设备,预计交付周期较长,预计将于2026年7月达到可使用状态。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工程投产后项目年产量为6.02万吨,原本预计2026年第一季度试生产。截至目前,珠海惠柏“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一期已完成主体建筑施工,除综合办公楼及研发楼(需要二次精装修)外,其它各建筑物正在逐步分项验收。同时一期项目正处于设备安装及调试阶段,因部分设备自动化优化,交期较长,不能在2026年第一季度试生产,预计将于2026年6月试生产。由于综合办公楼及研发楼需要进行二次精装修,预计将于2026年9月达到可使用状态。
现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珠海惠柏“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一期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过程中如项目具备条件将及时进行结项,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序号涉及的项目名称态日期态日期
1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2026年3月2026年7月
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
22026年第一季度2026年9月
产项目
注:珠海惠柏“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投产后项目年产量为
6.02万吨,上述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指的是一期工程。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调整“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长相关募投项
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项目实际建设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增加“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的投资总额,以及延长两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股东利益。
五、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2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人民币6095万元增加募投项目“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的投资总额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同时,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6年7月、珠海惠柏“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一期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6年9月,过程中如项目具备条件将及时进行结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募投项目延期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招股说明书》和相关决议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