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55证券简称:惠柏新材公告编号:2026-054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0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9月03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3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天启路158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半数以上董事推选董事沈飞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50人,
代表股份50895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615%。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49848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26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
代表股份1047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54%。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45人,代表股份214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8%。其中现场出席3人,代表股份
10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1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人,代表股份
204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8%。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提案表决分表决提案名称股数股数股数比股数编码类比例比例比例结果
(股)(股)(股)例(股)《关于公司总表决
50861300
变更注册地情况99.9324%344120.0676%00%00%
址、经营范
围、调整董
事会人数并其中,通
1.00
修订<公司中小股00%过18040083.9804%3441216.0196%00%章程><董事东的表会议事规决情况
则>的议案》《关于新增总表决
5086130099.9324%344120.0676%00%00%2026年度向情况
银行等金融其中,通
2.00
机构申请授中小股过
18040083.9804%3441216.0196%00%00%信额度的议东的表案》决情况总表决《关于公司5086130099.9324%344120.0676%00%00%情况为子公司新其中,通
3.00增担保额度
中小股过
预计的议1804003441216.0196%00%00%
东的表83.9804%案》决情况《关于公司总表决
49470400
<2026年限情况97.1995%413120.0812%00%13840002.7193%制性股票激其中,通4.00励计划(草中小股过
案)>及其17350080.7683%4131219.2317%00%00%东的表摘要的议决情况案》《关于公司总表决
4947040097.1995%413120.0812%00%13840002.7193%<2026年限情况
通
5.00制性股票激其中,
过
励计划实施中小股17350080.7683%4131219.2317%00%00%考核管理办东的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提案表决分表决提案名称股数股数股数比股数编码类比例比例比例结果
(股)(股)(股)例(股)
法>的议决情况案》《关于提请总表决
4947040097.1995%413120.0812%00%13840002.7193%股东会授权情况
董事会办理其中,通
6.002026年限制
中小股过
性股票激励1735004131219.2317%00%00%
东的表80.7683%计划相关事决情况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4、议案5、议案6,关联股东湖州恒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13840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恩顺、杨礼中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和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