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57证券简称:常友科技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92号常友科技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文叶先生;
6、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6人,代表股份282604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82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股份272845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79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7人,代表股份97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25%。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2人,代表股份2527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551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2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7人,代表股份97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25%。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其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28219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553%;反对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9%;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8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19%;反对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38%;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3%。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28219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553%;反对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2%;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8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19%;反对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1%;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1%。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28219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553%;反对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6%;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8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19%;反对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18%;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4%。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28219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553%;反对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9%;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8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19%;反对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38%;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3%。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28213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323%;反对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2%;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80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47%;反对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76%;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28219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553%;反对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9%;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8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19%;反对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38%;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3%。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常州君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常州龙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文叶、刘波涛对该议案均已回避表决,回避股数合计25732887股,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18574984股。(1)表决情况:同意2477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81%;反对3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80%;弃权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77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81%;反对3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80%;弃权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9%。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28209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210%;反对3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5%;弃权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77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81%;反对3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80%;弃权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9%。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28203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7990%;反对3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5%;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70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28%;反对3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80%;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92%。(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常州君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常州龙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文叶、刘波涛对该议案均已回避表决,回避股数合计25732887股,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18574984股。
(1)表决情况:同意2470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7.7330%;反对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34%;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70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30%;反对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34%;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5%。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28213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344%;反对3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5%;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80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84%;反对3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80%;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5%。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5年4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婕、王帅雅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