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57证券简称:常友科技公告编号:2025-047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对外开展业务需求,同意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兆庚”)、乌兰察布常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常友”)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为止。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95亿元的总担保额度,包括为常州兆庚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
在原审批人民币5.15亿元的基础上增加至人民币7.15亿元,为乌兰察布常友增加不超过人民币9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在原审批担保额度人民币5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至人民币1亿元。上述新增担保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为止。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
1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兆庚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常州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光大银行常州分行为常州兆庚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与光大银行常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常州兆庚上述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担保。
上述担保书签署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担保余额被担保方最股东大会审本次担保剩余可担保方持本次担保前本次新增担占公司最是否关担保方被担保方近一期资产议通过的担后担保余用担保股比例负债率1担保余额保金额近一期净联担保保额度额额度资产比例
江苏常友常州兆庚新材100%64.76%7150041000100005100051.67%20500否环保科技料有限公司股份有限乌兰察布常友
100%77.29%100005000050005.07%5000否
公司科技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1XJR1K61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谢炎利
5、成立日期:2018年12月3日
6、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92号-1
7、经营范围:复合材料、金属制品、玻璃纤维布、碳纤维布及制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建材(除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销售;模具、塑料制品、木制品、玻璃钢制品加工、销售;泡沫的打孔、切割。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本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2025年半年度数据。
29、常州兆庚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26782314.79482684524.80
负债总额273386072.14312599595.64
净资产153396242.65170084929.16
项目2024年度(经审计)2025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447292364.39215752482.29
利润总额51414096.7721647512.18
净利润40894638.8916517557.99
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保证人: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
3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
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15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
5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6.20%;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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