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57证券简称:常友科技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92号常友科技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文叶先生;
6、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4人,代表股份268297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53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265428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05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28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5%。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人,代表股份28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人,代表股份28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5%。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其中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26821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687%;反对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722%;反对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9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6%。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26814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33%;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7%;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020%;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15%;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65%。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26815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86%;反对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4%;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900%;反对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89%;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11%。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26818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586%;反对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4%;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311%;反对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24%;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65%。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婕、王帅雅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