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57证券简称:常友科技公告编号:2025-037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9日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92号常友科技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文叶先生;
6、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3人,代表股份
19361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97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1920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37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9人,代表股份1592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4%。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1人,代表股份969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81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8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9人,代表股份1592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4%。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其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9316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702%;反对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4%;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4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092%;反对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20%;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9%。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9316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702%;反对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4%;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4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092%;反对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20%;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9%。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9316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696%;反对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4%;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4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988%;反对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20%;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2%。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9316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6%;反对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9%;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4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988%;反对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23%;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9%。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9317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712%;反对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9%;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5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298%;反对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23%;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9316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702%;反对4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69%;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4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092%;反对4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29%;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1)表决情况:同意19316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660%;反对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1%;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4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266%;反对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55%;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9315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614%;反对4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3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338%;反对4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83%;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9《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9317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712%;反对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9%;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5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298%;反对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23%;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9314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583%;反对4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73%;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2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719%;反对4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93%;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9%。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9316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676%;反对4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5%;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4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576%;反对4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45%;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帅雅、焦雨凡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