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中集环科: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2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559证券简称:中集环科公告编号:2026-023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原条款修订后的条款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为: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围为: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海关监管货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果为准)一般项目:工业设计服务;特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工业设计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推广;通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

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机械零件、零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部件销售;金属密封件销售;工业自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阀门和旋

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塞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属密封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环置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

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设备销售;钢压延加工;国内货物运容器及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钢压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延加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应当第四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应当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进行审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进行审议。

下列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下列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对象提供的担保;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四)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且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五)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五)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六)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六)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30%;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人提供的担保;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前款第(一)至第(四)项担保,属于前款第(一)至第(四)情形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会审议本条第二款第(五)同意。股东会审议本条第二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通过。

如对外担保存在违反审批权限、审议如对外担保存在违反审批权限、审议

程序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公司遭受的程序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大小、情节轻重程度等情况,经济损失大小、情节轻重程度等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给公司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赔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偿责任。

第一百〇一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第一百〇一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牟取不正当利益。取不正当利益。

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并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

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

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

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律、行政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商业机会的除外;

(六)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六)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七)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

金归为己有;金归为己有;(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利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

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事、高级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适用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适用

本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本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

公司董事根据前款第(五)项、第(六)项规定,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的,应当充分说明原因,防范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的措施、对公司的影响等,并予以披露。

第一百〇二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第一百〇二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意。董事应当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况;(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况;

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实、准确、完整;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

(五)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实、准确、完整;

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五)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行使职权;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使职权;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一百二十九条董事会应当对会议第一百二十九条董事会应当对会议

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董事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出席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保存期限为10年。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登记、备案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6月23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