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容诚2025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四)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
容诚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对容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一致认可。容诚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2、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项目组人员配置情况、本年度审计重点及
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主要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范围、审计工作时间安排、项目组人员配置情况、本年度
审计重点及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沟通。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容诚就公司审计结果、主要审计调整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相关
内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工作提出建议。
(三)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
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