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尹洪英,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4月至2007年8月,任上汽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物流规划工程师;2011年8月至2014年8月,任苏州大学讲师;2014年9月至2023年7月,任苏州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23年8月至今,任苏州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2023年12月至今,任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9月至今,任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亦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1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是否连续出席股董事应参加以通讯亲自出委托出缺席两次未亲东会次姓名董事会方式参席次数席次数次数自参加会数次数加次数议尹洪英14141200否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
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并参与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重点关注董高薪酬事项,充分发挥了审核和监督作用;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会议,关注公司定期报告财务
2信息、内部控制建设、年度报告审计等工作内容,并就有关事项发表意见,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人才储备和遴选工作及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发表意见,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
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
3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以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已达任职期间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就中小股东关注的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4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未与关联方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及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措施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5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核,本
人认为容诚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认可容诚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并聘任顾全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人审查了相关候选人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工作经验,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相关职责,且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6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除上述情况外,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层进行有效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本着认真、勤
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7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尹洪英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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