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63证券简称:云汉芯城公告编号:2026-026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651160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5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股利32558049.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预计转增股本
19534829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
总股本增至84650928股,本年度不送红股。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公司2025年年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的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1160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5.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1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转增前本公司总股本65116099股,转增后总股本84650928股。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次转增股本将于2026年5月29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0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资本公积金本次变动后
2转增股本数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5039633377.39%151189006551523377.39%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1471976622.61%44159291913569522.61%股份
三、总股本65116099100%1953482984650928100%
注:因权益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84650928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的每股
收益为1.17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持
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进行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千帆路237弄(G60科创云廊)9号13层
咨询联系人:周雪峰
咨询电话:021-31029123
九、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