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65证券简称:中仑新材公告编号:2026-048
债券代码:123281债券简称:中仑转债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额。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8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68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263367.9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7736632.08元。上述款项已于2026年8月12日全部到账,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8月12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
361Z002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二、募投项目投资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26.34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5773.66万元,低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06800.00万元,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
投项目顺利实施,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本次发行的印尼长塑高性能膜材产业化项目(一期)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拟投入募集拟投入募集项目投资总额资金金额(调资金金额(调号整前)整后)印尼长塑高性能膜材产业化项目(一
150299.2722700.0021673.66
期)印尼长塑高性能膜材产业化项目(二
264126.6164100.0064100.00
期)
3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20000.00
合计134425.88106800.00105773.66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公司基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并结合自身经营发展实际需求综合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仅针对“印尼长塑高性能膜材产业化项目(一期)”项目,不调整“印尼长塑高性能膜材产业化项目(二期)”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本次调整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