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云,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2年6月至2018年6月,曾任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2023年1月,曾任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7年9月至今,担任南通大学法学院教师;2004年7月至今,历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律师、合伙人律师;2020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同时兼任江苏优普生物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应出席实际出席委托出席缺席董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独立董任职董事会董事会次董事会次事会次亲自参加董事会东会次事姓名状态次数数数数会议数刘云在职7700否2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会,
本人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报告期内,本人均提前详细阅读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审议议案时发表明确意见,依法表决。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2025年度内出席的各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各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6次;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会议1次。
1、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进行指导,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并与内审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年度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情况如下: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内容建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内审部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内审部工作计划>的议
20251第二届董事会年案》,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汇报2024
24第三次审计委同意相关内容月日年度公司内部审计情况;中汇会计师
员会会议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汇报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20254第二届董事会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同意相关内容,并同年22第四次审计委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意将议案提交董事月日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会审议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20254第二届董事会审议《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同意相关内容,并同年第五次审计委议案》《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内审部意将议案提交董事月28日员会会议工作报告>的议案》会审议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20258第二届董事会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同意相关内容,并同年
15第六次审计委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意将议案提交董事月日员会会议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内审部工会审议作报告>的议案》
20259第二届董事会同意相关内容,并同年
19第七次审计委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意将议案提交董事月日
员会会议会审议202510第二届董事会审议《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同意相关内容,并同年18第八次审计委议案》《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内审部意将议案提交董事月日员会会议工作报告>的议案》会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召集和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次会议,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5年度本人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情况如下: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内容建议20254第二届董事会第2025同意相关内容,并同年审议《关于确定公司年度董月22一次薪酬与考核意将议案提交董事日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委员会会议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高度重视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
务所的沟通协作,与公司内审部积极沟通内审计划、内控情况以及公司的廉洁合规工作,积极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施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度报告按期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四)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以及现场到公司调研等形式,不定期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座谈、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监督公司的规范经营,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同时,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就公司发展前景、战略布局以及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探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1、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相关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
人员询问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
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2025年10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选聘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人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5年度,公司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合了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公
司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能够推动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开展工作,向本人介绍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解答有关事项问询等,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了本人职权的有效行使。此外,公司持续关注、组织协调本人参加各类专业培训,为本人全面履职提供切实支持。
2026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
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并高度关注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效益,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云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