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投资构成明细的
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泰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投资构成明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82.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3.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79.86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699.43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于2023年11月23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 11 月 23 日出具容诚验字【2023】361Z005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已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截至2025年3月
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3月31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进度投入总额日累计投入金额
1思泰克科技园项目13800.009675.7970.11%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950.004437.5740.53%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
35000.00375.837.52%
目
4补充流动资金7122.527126.56100.06%
合计36872.5221615.75-
注: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进度超过100%部分,为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银行利息收益。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投资构成明细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为“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该募投项目拟通过于上海、深圳建设营销中心,实现销售团队扩张、产品及技术的推广,从而进一步增强品牌影响力、吸引潜在客户、促进销售规模的提升。
自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相关工作,虽然募投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受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变化、公司发展战略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较预期有所延缓,为构建高质量营销服务体系,匹配当前市场需求,需要更充分的时间进行系统性规划和实施。因此,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1月28日。具体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序号募投项目名称
态日期(调整前)日期(调整后)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
12025年11月28日2026年11月28日
目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后,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及市场需求,动态优化项目投资节奏,保持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有序推进募集投资项目的实施。
(二)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构成明细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20年备案,项目论证时间较早,原投资规划系基于当时的公司实际情况及预计的未来发展做出的合理规划。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所处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内部资源条件等均发生了变化,为确保该项目更契合当前及未来实际需求,有效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在该项目总投资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对项目投资构成明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调整前调整后募投项目名称资金用途号投资额占比投资额占比
1建设投资5300.0048.40%5300.0048.40%
建设投资-场地购
1.14500.0041.10%4500.0041.10%
置
1.2建设投资-装修费800.007.31%800.007.31%
2设备投入1400.0012.79%2400.0021.92%
设备投入-研发设
2.11000.009.13%2000.0018.26%
备
设备投入-测试设
研发中心建设项2.2400.003.65%400.003.65%备目
3研发费用4250.0038.81%3250.0029.68%
3.1软件费-开发软件500.004.57%2000.0018.26%
3.2软件费-办公软件400.003.65%400.003.65%
研发费用-研发人
3.33036.0027.73%536.004.89%
员
研发费用-材料领
3.4200.001.83%200.001.83%
用
3.5基本预备费114.001.04%114.001.04%
合计10950.00100.00%10950.00100.00%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思泰克科技园项目公司募投项目“思泰克科技园项目”于2020年备案,项目论证时间较早,原
投资规划系基于当时的公司实际情况及预计的未来发展做出的合理规划。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外部客观因素影响,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及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公司经审慎考虑后决定在该项目总投资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对项目投资构成明细进行调整,使其更符合当前及未来的实际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调整前调整后募投项目名称资金用途号投资额占比投资额占比
1建设投资8591.4562.26%10888.2778.90%
1.1生产建筑7885.8557.14%10182.6773.79%
辅助建筑及配
1.2705.605.11%705.605.11%
套
2设备投入1944.0414.09%2244.0416.26%
2.1生产设备951.306.89%951.306.89%
思泰克科技园项2.2检测设备412.242.99%412.242.99%目办公及公辅设
2.3580.504.21%880.506.38%
备
3其他费用1493.9010.83%493.903.58%
3.1软件购置200.001.45%200.001.45%
3.2人员费用1293.909.38%293.902.13%
4基本预备费173.791.26%173.791.26%
5铺底流动资金1596.8211.57%0.000.00%
合计13800.00100.00%13800.00100.00%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投资构成明细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投资构成明细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地点、实施主体、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投资构成明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投资构成明细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及长远规划考虑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将“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1月28日,并调整“思泰克科技园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构成明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投资构成明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投资构成明细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地点、实施主体、投资总额等,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决策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6年11月28日,并调整“思泰克科技园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构成明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投资构成明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投资构成明细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及长远规划考虑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投资构成明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投资构成明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李伊楠刘国防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