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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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
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财务管
理、采购及付款、生产管理、销售及收款、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管理、
日常借款与费用开支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合同管理、工程项
2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目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管理、采购及付款、销售及收款、资产管理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
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公司内部控制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指引等,组织开展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及经营状况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情况如下:
重大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严重影响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而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虽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较大可能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须引起企业董事会和经营层的重视和关注;一般缺陷: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营业收入的1%<错报金额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营业收入
的3%≤营业收入的3%1%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利润总额的3%<错报金额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利润总额
的5%≤利润总额的5%3%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资产总额的1%<错报金额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资产总额
的3%≤资产总额的3%1%
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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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
重大缺陷
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应的控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
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无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利润利润总额的3%<直接财产直接财产损失≤利润利润总额
总额的5%损失≤利润总额的5%总额的3%
直接财产损失>资产资产总额的1%<直接财产直接财产损失≤资产资产总额
总额的3%损失≤资产总额的3%总额的1%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重大缺陷
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重要缺陷
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一般缺陷
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说明: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以上标准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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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机制,对存在的一般缺陷一经发现即采取及时有效的纠正措施,使风险达到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
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
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监督机制,根据上述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对报告期内发现的非财务报告相关的一般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拟定整改方案并采取更
5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正行动,确保内控的有效性。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
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
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2026年度,公司将继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完善内部控制各项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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