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事通过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会议议程、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并对公司经营决策、财务状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及时掌握公司财务状况以及运作情况,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历次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对公司各项事务进行了讨论决策。会议通知、召开及表决方式均合法、独立、透明,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记录完整规范,监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2024年各监事均按规定出席了历次会议,会议决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监事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召开届次会议议案会议结果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3第三届监事会第全部审议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月28日六次会议通过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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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召开届次会议议案会议结果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
的议案
10.关于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2024年4第三届监事会第全部审议
1.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深圳市思坦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月8日七次会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4第三届监事会第全部审议
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月26日八次会议通过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的议案
2024年8第三届监事会第全部审议3.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月28日九次会议通过告》的议案
4.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10第三届监事会第2.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全部审议
月25日十次会议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通过置换的议案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1.1回购股份的目的
1.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2024年11第三届监事会第1.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全部审议
月8日十一次会议1.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通过本的比例
1.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2024年12第三届监事会第全部审议
议案月9日十二次会议通过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4年12第三届监事会第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调整投资构成明细的议案全部审议
月31日十三次会议2.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通过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均按规定出席了历次会议,会议决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监事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
二、监事会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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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认真
监督与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席参加各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职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地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体系较为完善、制度健全,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监事会检查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创业板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规
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监事会已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度及其运行进行全面、客观、深入的分析,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的日常经营、对外投资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各个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起到了较好的
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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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进行了监督与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并认真自觉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已经较为完善。同时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并在相关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进行了监督与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该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时均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公司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该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在任期内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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