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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泰克: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15 00:00 查看全文

思泰克 --%

证券代码:301568证券简称:思泰克公告编号:2026-038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6月15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48.00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41.64元/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81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同意以2026年6月15日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41.6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48.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

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1(三)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1.64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四)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0325.84万股的3.00%。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8.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0325.84万股的2.4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

预留62.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0325.84万股的

0.6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五)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81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第二类限占本激励计划拟占本激励计划草姓名职务制性股票数量授出全部权益数案公布日股本总(万股)量的比例额的比例

职工董事、副总

林福凌10.003.23%0.10%经理

范琦副总经理10.003.23%0.10%

王伟锋副总经理10.003.23%0.10%

副总经理、财务

黄毓玲15.004.84%0.15%总监

宋钦董事会秘书48.0015.48%0.46%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

155.0050.00%1.50%(共计76人)

预留62.0020.00%0.60%

合计310.00100.00%3.0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2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含)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3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七)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6年-2028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对应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归属期 考核 (A,以 2023-2025 年均值为 (B,以 2023-2025 年均值年度基数)为基数)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首次授予的限第一个

制性股票及预202632.00%25.60%27.00%21.60%归属期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预第二个202752.00%41.60%47.00%37.60%留部分在2026归属期

年第三季度报

第三个

告披露前(含)202882.00%65.60%76.00%60.80%归属期

授予)预留授予的限

第一个制性股票(若202752.00%41.60%47.00%37.60%归属期预留部分在

2026年第三季

第二个

度报告披露后202882.00%65.60%76.00%60.80%归属期

授予)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X

当 A≥Am 或 B≥Bm X=100%

当 A<An 且 B<Bn X=0

4其他情况 X=80%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3、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

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根据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情况确认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并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归属比例如下所示:

绩效考核评价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80%60%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各归属期内,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3、2026年5月30日至2026年6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发表核查意见。

4、2026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实<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5、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取消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6、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

6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本激励计划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6年6月15日

7(二)首次授予数量:248.00万股

(三)首次授予价格:41.64元/股

(四)首次授予人数:81人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第二类限占本激励计划拟占本激励计划首姓名职务制性股票数量授出全部权益数次授予时股本总(万股)量的比例额的比例

职工董事、副总

林福凌10.003.23%0.10%经理

范琦副总经理10.003.23%0.10%

王伟锋副总经理10.003.23%0.10%

副总经理、财务

黄毓玲15.004.84%0.15%总监

宋钦董事会秘书48.0015.48%0.46%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

155.0050.00%1.50%(共计76人)

预留62.0020.00%0.60%

合计310.00100.00%3.0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六、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

8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2026年6月15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

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02.87元/股(2026年6月15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9.44%、24.86%、23.41%(采用深证综指对应期限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1967%、1.2937%、1.3141%(分别采用中债国债1年期、

2年期、3年期的到期收益率)。

经测算,公司于首次授予日2026年6月15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8.00万股,合计需摊销费用15441.59万元,2026年-2029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总成本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15441.595001.056940.522719.75780.28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归属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七、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经核查,参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激励对象归属时认购公司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

9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以2026年6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81名激励对象授予248.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1.64元/股。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

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

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应当

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激励计划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10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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