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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泰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10 00:00 查看全文

思泰克 --%

证券代码:301568证券简称:思泰克公告编号:2026-034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创业板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结合公示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说明: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5月30日至2026年6月8日;

3.公示途径:公司内部公示栏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电

话、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1本次激励计划披露后,经综合公示反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及公

司董事长、持股15.23%股东的建议,为确保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效果,进一步优化人才激励方案,经审核评估、慎重考虑,公司拟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等进行调整修订,并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建议或异议。

二、核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后)、激励对象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署的劳动

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的任职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

三、核查意见

根据《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相关人员均不存在《激励管理办法》所列示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2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修订后)均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要求,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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