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68证券简称:思泰克公告编号:2026-016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以及财政部会计司于
2025年7月8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了企业在期
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
的商品实物的,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四)变更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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