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亚)
作为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的工作中,我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会计专业专长的作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明确意见,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就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潘亚,男,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经济学院(已更名为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8月至2002年2月,在江苏徐州鼓楼区福利生产办公室从事会计工作;2002年3月至2004年3月,在铁通淮海通信信息有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2004年4月至今,在恒有源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历任主管会计、财务总监;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3次股东会、8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
事会会议8次,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8次,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与了5次审计委
员会会议;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参与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本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审慎决策,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本年召开并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对公司经营发展事项提供专业、客观建议。报告期内,共召开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现场考察、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会谈、线上交流、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通过资料审核、查阅等方式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合规经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达十五天。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股东会的时间,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年度审计工作启动前,主动与审计师就公司年报审计范围、审计计划以及审计方法展开深入研讨,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确保审计方案科学合理、全面覆盖,精准契合公司实际运营状况。
在年审推进过程中,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密切跟踪审计师工作进度,依据审计准则及公司内部审计规范,对审计流程的合规性、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适当性进行细致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保障审计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对审计报告中的关键数据、重大事项披露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使审计结果高度贴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公司治理及决策提供坚实可靠的财务信息支撑。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多方
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符合监管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规,公司持续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未超过有关预计上限,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事项的披露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不存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规及会计政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对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进行了书面确认。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工作,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明确规定与要求,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职业操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定期会晤公司管理层、审阅经营资料等多元化方式,及时且全面地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与独立判断,审慎分析各事项对公司战略布局、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的潜在影响,积极建言献策,确保决策科学合理,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与高效运作。展望2026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与要求,勤勉尽职,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持续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支持。在履职过程中,始终坚守独立性原则,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关键领域,对重大事项进行深入调研与评估,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有力保障,助力公司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实现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迈向更高质量发展阶段。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潘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