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目录关于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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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110A010203 号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天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2025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国科天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国科天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5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国科天成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国科天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国科天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本鉴证报告仅供国科天成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85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名称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4年8月16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
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4485.6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14元。截至2024年8月16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9970.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875.7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094.4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24)
第110C00026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截至2024年10月9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合计为12777.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后募集资投自筹资金预项目名称置换金额资总额先投入
光电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4573.173065.113065.11
超精密光学加工中心建设项目11881.104058.694058.69
光电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2740.225654.145654.14
补充流动资金14899.92
合计44094.4112777.9412777.94
1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鉴证,并于2024年10月9日出具致同专字(2024)第110A018232号鉴证报告。
(三)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5076.5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045.3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9017.8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15.61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发行费用11.89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为:
(1)光电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1355.59万元,累
计投入4420.70万元。
(2)超精密光学加工中心建设项目,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1850.48万元,累计
投入11882.05万元,超出预计投入金额0.95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投入。
(3)光电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1653.20万元,累计投
入12688.46万元。
(4)补充流动资金,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3969.39万元,累计投入14914.03万元,超出预计投入金额14.11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投入。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3905.2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投入15.0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04.23万元(包含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投入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06.95万元)。上述募投项目均已结项,结余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转为自有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2年4月22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一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4年8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
2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预算单位专用存
11050161520000000747199.19
北京展览路支行款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1270078801600002694一般存款账户1533937.59
公司北京菜户营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101041060000082222一般存款账户2316.23
东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8110701012502818639一般存款账户533019.30
上地支行
合计2069472.31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72万元(其中2025年度利息收入2.34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17万元(其中2025年度手续费0.17万元),公司募投项目均已结项,结余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转为自有资金。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由此产生相应的募集资金节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光电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超精密光学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和
“光电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就前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保
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光电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超精密光学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和“光电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符合
上述豁免条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3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6年4月27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
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4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总额44094.4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828.66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3905.24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已变更项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项目可行性目,含部分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承诺投资项目计投入金额入进度(%)定可使用状是否发生重
变更(如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的效益计效益
(2)(3)=(2)/(1)态日期大变化
有)
1、光电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否4573.174573.171355.594420.7096.67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2、超精密光学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否11881.1011881.101850.4811882.05100.012025年10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3、光电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12740.2212740.221653.2012688.4699.59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4、补充流动资金否14899.9214899.923969.3914914.03100.0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44094.4144094.418828.6643905.2499.57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787.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2777.94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为9.1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
(2024)第 110A018232号),截至2024年10月9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2777.94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无
公司募投项目均已结项,结余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转为自有资金,暂存放于公司募集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注:公司募投项目在2025年12月结项,尚未完整运行一年,预计各项项目正常运转后,能够达到既定的生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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