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75证券简称:艾芬达公告编号:2026-027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
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8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4668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667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1338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
2、除权除息日:2026年6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6月1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379上饶市润丰汇通电子有限公司
209*****296吴剑斌
309*****546包家忠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0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6月18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数量(+,-)数量(股)比例(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926146479.91%+277045869696605079.91%
首发前限售股6500000075.00%+260000009100000075.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42614644.92%+170458659660504.9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40853620.09%+69634142437195020.09%
总股本86670000100.00%+34668000121338000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本次转增股数及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确认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21338000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0961元。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亲属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作相应的调整。
九、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97号证券部
2、咨询联系人:范晓光
3、咨询电话:0793-8461303
十、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