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75 证券简称:艾芬达 公告编号:2026-046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价格: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 5000 万元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30.00 元/股,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
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30.00 元/
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3333333 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2.7471%;按回购金额下限 5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1666667 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1.373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
7、回购股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在未来六个月无减持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
变化或发生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等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董事会决定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若未来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存在重大投资支出等情形,可能出现资金不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因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
参与对象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在有效期内授出或未能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合称“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的价值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0.0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
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用途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例股权激励或员
3333333 1666667 10000.00 5000.00 1.3736%-2.7471%
工持股计划
注: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本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算 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有限售条件
48557600 40.0185% 50224267 41.3920% 51890933 42.7656%
流通股无限售条件
72780400 59.9815% 71113733 58.6080% 69447067 57.2344%
流通股
总股本 121338000 100.0000% 121338000 100.0000% 121338000 100.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
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201077.91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41605.79 万元、流动资产为 113543.06 万元、资
产负债率为 29.58%。若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测算,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97%、7.06%、8.81%。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
资金金额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
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 6 个月内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及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后续如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董事会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回购期限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择机
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在本回购股份方案的基础上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相关条件的规则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授权、签署、执行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5、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需的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情况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
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
化或发生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等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董事会决定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若未来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存在重大投资支出等情形,可能出现资金
不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因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参
与对象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在有效期内授出或未能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