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青阳女士、李树永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青阳女士、李树永先生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
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李青阳女士、李树永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