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树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974年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局财务股长、财务副科长、徐州市公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市嘉信瑞税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分所审计部总监、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
部经理;现任深圳市永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
大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永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22日至今,担任美信科技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5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本人均全程亲自出席,未出现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参会的情形。工作中,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团队保持常态化沟通,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予以审慎核查并依法行使表决权,同时对会议召集流程及议案审议表决工作履行监督职责。
经审慎判断,本年度董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规范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相关议案均未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此,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亦无反对或弃权记录。
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股东会4次,认真听取参会股东的意见与建议,充分尊重并维护股东诉求。
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实际出席董委托出席缺席董事是否连续出席股东姓名会次数事会次数董事会次会次数两次未亲会次数
(现场/通数自参加董讯)事会会议李树永6600否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始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
管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履行召集人及委员职责,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财务监督与风险管控中的核心作用。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集、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全年共计召开会议7次,本人均准时出席并主持审议,无缺席、迟到或无故委托出席情形。
履职期间,本人重点围绕财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监督等关键领域开展工作,认真审阅公司年度、半年度及季度财务报告,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审慎核查,确保财务报告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持续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及执业质量,督促审计机构规范完成审计工作;与年审会计师保持常态化、深度沟通,对审计重点领域、重大会计判断、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研讨与核实,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督促审计意见落实;严格审核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情况,核查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与信息披露合规性,保障募集资金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密切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有效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查与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集、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本人均按时出席,无缺席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督促相关事项落地执行;严格审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考核指标,并对执行过程进行持续监督,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次,本人均按时出席,无缺席、迟到或委托出席情形。报告期内,本着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选聘程序等相关事项,对候选人的专业能力、职业操守、独立性及履职适配性进行严格审查,有序推进并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相关工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持续规范完善。通过认真履职,切实发挥提名委员会在规范选人用人、优化治理结构方面的职能作用,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与人才支撑。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忠实、独立、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年度,本人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15天,多次赴公司开展现场调研与实地考察,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多种途径,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情况,持续跟踪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与实施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现场会议、视频会议及通讯表决等多种方式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均积极参与、认真履职。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及线上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保持常态化、高效化沟通交流。依托自身财务专业背景与从业经验,重点围绕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体系完善、风险防范等方面审慎发表专业意见、积极建言献策,持续关注宏观政策、行业趋势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及长远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支撑与监督制衡作用。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核查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4、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
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予以配合,
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所需资料及相关情况,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配合独立董事工作。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积极协助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
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
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树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