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0证券简称:爱迪特公告编号:2025-017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下午14:30在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山路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同时使用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于2025年5月21日交易时间接受网络投票,即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5年
5月21日9:15-15: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7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60511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24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258944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19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5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9%。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7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37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5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21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96%。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5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9%。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洪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60317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5%;反对1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5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5884%;反对1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3752%;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364%。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60296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5%;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7%;弃权
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5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4356%;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3971%;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1674%。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60314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4%;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7%;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5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5665%;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397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364%。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60057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57%;反对4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4%;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2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6.6965%;反对4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267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364%。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59904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0%;反对5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0%;弃权
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1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5.5832%;反对5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4.0384%;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3784%。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59926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4%;反对5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0%;弃权
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1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5.7433%;反对5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4.0384%;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2183%。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60296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5%;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6%;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5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4356%;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528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364%。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60314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4%;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7%;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5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5665%;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397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364%。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60314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4%;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7%;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5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5665%;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397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36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李科峰、梁晶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